国防、航空航天工业历来受到出口管制、安全法规和技术转让限制的约束。然而,近期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强调了在国防技术、采购和维护、修理和大修(MRO)领域开展合作的新条款
。预计到2025-2026年,韩国作为中型国防出口国的地位将得到巩固,出口合同将扩展到波兰、阿联酋、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。
然而, 《信息技术协定》( ITA)、《瓦塞纳尔协定》和美国《国际武器贸易条例》(ITAR)以及《共同体武器贸易协定》( CBAM)和《安全援助条例》(SAF)等法规都带来了额外的负担。
风险因素 | 2025-2026年展望 | 影响(1~5) | 影响 |
|---|---|---|---|
| 技术转让限制(ITAR 等) | 持续加强 | 5 | 本地合资企业和技术许可合作至关重要。 |
| 国防出口标准 | 瓦森纳和欧盟法规继续实施 | 4 | 积极利用《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和《韩欧自由贸易协定》中的采购条款。 |
| 低碳航空燃料(SAF) | 加强欧盟和国际民航组织标准 | 3 | 应对可持续农业设施和排放交易体系的必要性 |
| 零部件供应链 | 对航空电子设备和碳复合材料的依赖 | 4 | 自由贸易协定累积原产地利用率是必要的。 |
| 航天工业投资 | 增长主要集中在低轨道卫星和运载火箭领域 | 3 | 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扩大技术共享渠道 |
自由贸易协定为国防和航空等传统上受“管制”的行业开辟了技术合作和开放采购市场的新途径。
特别是,韩国-阿联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CEPA)、韩国-欧盟自由贸易协定(FTA)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扩大了关税和技术标准的相互承认,重点关注维护、修理和大修(MRO)、飞机零部件和卫星技术等领域的交流。
场地 | 自由贸易协定适用性 | 主要挑战 | 管理要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国防装备(HS9301~9306) | 通过《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CEPA)和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逐步开放。 | 出口管制和许可程序 | 需要同时建立CE和ITAR认证体系。 |
| 飞机零件(HS8803) | 韩国-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和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| 认证和技术标准方面的差异 | AS9100·EASA 并行认证 |
| 卫星和运载火箭 | 可以利用《欧盟消费者保护法》(CEPA)和技术条款。 | 知识产权·安全条款 | 需要签订本地合资协议和技术转让协议。 |
| MRO·飞机维修 | 服务市场的开放 | 公共采购限制 | 积极利用《加拿大环境保护法》中的采购章节。 |
国防、航空航天工业的产品大多属于高附加值、低关税产品,但采购、安全和技术法规却构成贸易限制。
自由贸易协定能够有效缓解这些非关税壁垒。
市场 | 主要项目 | 最惠国待遇(基本费率) | 当适用自由贸易协定时 | 非关税壁垒 | 评论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欧盟 | 飞机及零部件 | 0~3% | 0% | EASA·SAF认证 | 进入欧盟采购市场是可能的。 |
| 阿联酋 | 国防工业/MRO | 5~10% | 通过CEPA逐步淘汰 | 军事采购和技术转让要求 | 本地集会和合作关系是有利的。 |
| 波兰 | 作战车辆和自行火炮 | 3~8% |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申请 | 采购和质量审核 | 并行本地化生产和技术合作 |
| 东盟 | 零件和维护 | 3~5% | RCEP累计利用率 | 安全和航空认证方面的差异 | 建设MRO中心的优势 |
| 美国 | 飞机及零部件 | 0~2.5% | 自由贸易协定内的低费率 | ITAR·购买美国货 | 技术许可和联合生产的要求 |
碳中和、安全航空燃料(SAF)和环境可持续采购的趋势正在航空、造船和国防工业中蔓延。
欧盟和国际民航组织计划到2030年将强制性SAF(智能航空燃料)使用比例提高到10%。
系统/问题 | 核心要求 | 影响(1~5) | 反应 |
|---|---|---|---|
| SAF系统 | 使用低碳燃料的义务 | 4 | 建立SAF研发和认证体系 |
| CBAM | 对钢铁和铝设备的间接影响 | 3 | 生命周期评价和排放管理系统的应用 |
| ESG采购 | 道德、安全和环境标准 | 4 | ESG报告、ISO45001、14001 |
| 国防伦理 | 武器出口与人权条例 | 4 | 欧盟道德准则合规性和透明报告 |
| 太空 ESG | 弹丸碎片和资源回收 | 3 | 确保空间碎片减少技术 |
韩国:国防出口增长,以韩国航空航天工业公司(KAI)、韩华航天公司(Hanwha Aerospace)和LIG Nex1公司为首,获得了专有的卫星和运载火箭技术。
阿联酋:基于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扩大国防组装和维护、修理和大修合作
欧盟:扩大航空零部件和可持续航空燃料技术的交流
东盟:构建维护、维修和大修 (MRO)、培训和零部件制造基础设施
美国:加强基于韩美同盟的航空电子和航天技术合作
韩国:国防出口增长,以韩国航空航天工业公司(KAI)、韩华航天公司(Hanwha Aerospace)和LIG Nex1公司为首,获得了专有的卫星和运载火箭技术。
阿联酋:基于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扩大国防组装和维护、修理和大修合作
欧盟:扩大航空零部件和可持续航空燃料技术的交流
东盟:构建维护、维修和大修 (MRO)、培训和零部件制造基础设施
美国:加强基于韩美同盟的航空电子和航天技术合作
新闻情绪(α)、全球军购指数(β)和行业情绪(λ)被整合在一起。由于与波兰、阿联酋和东盟的出口合同得以维持
,国防、航空航天和航天领域的出口保持温和增长趋势。
多变的 | Δ(%) 或指数 | 分析 |
|---|---|---|
| Δ立即导出 | +2.9 | 扩大国防和航空零部件出口 |
| Δ立即导入 | +1.3 | 技术零部件和材料进口量增加 |
| ΔPrice_now | +0.7 | 反映出材料和燃料成本的上涨 |
| ΔSignal_now | +0.038 | 出口合同消息及积极势头 |
| ΔFTAEffect | +0.35 | 反映CEPA和EUFTA的采购效应 |
| 3个月预测 | +0.61 | 3个月逐步上涨预测 |
公式(概要):预测_3M = 0.5·Δ信号 + 0.3·ΔFTAEffect + 0.2·Δ价格
场地 | 建议 | 执行人 | 预期效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自由贸易协定·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| 推动建立新的国防技术和采购章节 | 贸易总部/广播机构 | 扩大出口市场 |
| SAF·ESG | 建立航空燃料和ESG认证体系 | 贸易、工业和能源部以及环境部 | 基于碳中和增强竞争力 |
| MRO行业 | 简化国际标准认证和采购程序 | 国土交通部、韩国航空航天工业公司(KAI)和韩国航空航天工业协会 | 盈利的MRO中心 |
| 航天工业 | 建立基于《欧盟竞争与消费者保护法》(CEPA)的技术共享基金 |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和韩国航空航天研究院 | 私人航天产业的发展 |
| 人力资源与技术 | 全球工程师交流系统 | 韩国雇佣劳动部/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| 增强技术自主性和生产能力 |
自由贸易协定直接促进国防、航空和航天工业的技术合作、进入采购市场以及零部件供应链的稳定。
预测_3M:+0.61 — 反映了 CEPA 和 RCEP 的影响,以及与波兰和阿联酋持续的出口合同。
建议策略:① 利用《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和韩欧采购,② 建立安全保障基金和环境、社会及治理体系,③ 加强维护、维修和大修以及空间技术合作,④ 通过国际合作建立技术安全和许可体系。









